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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期PC HOME電腦家庭雜誌中<資訊法網>單元

開頭就是一個如此聳動的標題!!    部落格  失業的關鍵詞?

讀完此篇後  決定告訴大家

特別是已經在工作的朋友們  真的要小心自己的言行喔...

 

作者/克里斯(Chris Hsu)  現任城邦出版控股集團法務經理

文中提到隨著blog的日趨風行  但是你可能沒想過  那會讓你丟了工作  理由在於你不該在blog中談論工作細節而間接透漏公司內部機密  或是自己過於招搖樹立個人品牌

有個案例就是如此  Mark Jen在到Google任職的第十一天就被解雇了  因為他在自己的blog談論工作細節時  內容涉及了公司的財務與營運內容  並且發表了部分批評的言論

一般公司為了保護企業利益  會請員工簽署保密協議或相關條款  員工在自己的blog提及工作中的所見所聞  可能會讓公司管理階層感到困擾

另一個案例則是一個達美航空公司的空服員Ellen Simonetti  以Queen Sky為名  討論在服勤過程中的生活點滴  之後因為一張身著達美制服  酥胸半露的照片被雇主認為屬於不恰當的舉止而遭解雇

因此  工作規則中保密義務的事項  所有工作者都應特別注意  否則很可能你在blog裡的一段留言或批評  會成為自己丟掉飯碗的關鍵詞

 

 

嗯  大家要特別注意喔  我想週遭還不少人是在某些大廠工作 

以後要還是要小心一點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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