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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期PC HOME電腦家庭雜誌中<資訊法網>單元
開頭就是一個如此聳動的標題!! 部落格 失業的關鍵詞?
讀完此篇後 決定告訴大家
特別是已經在工作的朋友們 真的要小心自己的言行喔...
作者/克里斯(Chris Hsu) 現任城邦出版控股集團法務經理
文中提到隨著blog的日趨風行 但是你可能沒想過 那會讓你丟了工作 理由在於你不該在blog中談論工作細節而間接透漏公司內部機密 或是自己過於招搖樹立個人品牌
有個案例就是如此 Mark Jen在到Google任職的第十一天就被解雇了 因為他在自己的blog談論工作細節時 內容涉及了公司的財務與營運內容 並且發表了部分批評的言論
一般公司為了保護企業利益 會請員工簽署保密協議或相關條款 員工在自己的blog提及工作中的所見所聞 可能會讓公司管理階層感到困擾
另一個案例則是一個達美航空公司的空服員Ellen Simonetti 以Queen Sky為名 討論在服勤過程中的生活點滴 之後因為一張身著達美制服 酥胸半露的照片被雇主認為屬於不恰當的舉止而遭解雇
因此 工作規則中保密義務的事項 所有工作者都應特別注意 否則很可能你在blog裡的一段留言或批評 會成為自己丟掉飯碗的關鍵詞
嗯 大家要特別注意喔 我想週遭還不少人是在某些大廠工作
以後要還是要小心一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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